原告杜**與被告焦作**公司(以下簡稱永和公司)、賈**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杜**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振中,被告賈**的委托代理人曹文江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永和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杜**訴稱,****年**月27日,原告在摩登街百年永和豆漿店經營時,被告賈**持二被告轉讓協議書強行將原告趕出豆漿店,并霸占了存放在豆漿店里永和公司的公章及財物。原告事后得知,被告永和公司在沒有召開股東大會情況下,擅自主張將永和公司名下的位于摩登街百年永和豆漿經營權及所有權轉讓給被告賈**。原告認為,二被告惡意串通簽訂轉讓協議將永和公司名下財產轉讓,其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股東的利益。為此原告起訴,要求:1、確認二被告之間簽訂的****年**月17日摩登街百年永和豆漿店轉讓協議無效;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被告賈**辯稱,原告所述并不是事實,他人之間的轉讓行為與原告無關。
被告永和公司未答辯,亦未提供證據。
原告杜**為支持自己的主張,在庭審中提交了下列證據:1...(本文書還有4285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