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琮***限公司與被告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年**月10日立案后,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于****年**月12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上海琮***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包更生、陳陽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常**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上海琮***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年**月1日起至****年**月31日止的物業服務費5,456元;2、判令被告支付滯納金1,636.80元。事實和理由:原告自****年**月起,依據與上海市松江區新凱家園(二期)業主大會簽署的《新凱家園二期物業服務合同》及上海市松江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行政許可,對松江區新凱家園二期進行物業管理,已經全面履行對該物業的管理服務義務。xx路xx弄xx號xx號室房屋業主。按照合同約定,物業服務費必須按季支付給原告,如有逾期支付的...(本文書還有1230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