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一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判決:一、聯興機械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真空油浴脫水設備維修義務,使設備達到《設備加工合作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第三項d款的設備設計技術要求;
二、聯興機械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東方果園公司損失169016.54元;三、東方果園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聯興機械公司貨款300000元及利息(利息計算方式:本金300000元,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自****年**月23日至履行完畢之日止);四、駁回東方果園公司其他訴訟請求;五、駁回聯興機械公司其他訴訟請求。一審本訴案件受理費3830元,由聯興機械公司負擔;一審反訴案件受理費2900元,由東方果園公司負擔。
二審中,當事人未提交新證據。一審中,東方果園公司提供(2020)皖宿拂公證字第6462號公證書,以證明案涉四套低溫真空油浴設備均不能在入料10分鐘內...(本文書還有3157字未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