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標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等稅務事項管理方式的公告
- 制定機構:國家稅務總局
- 發布日期:2022年11月01日文書字號:2022年第20號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01日效力級別:國家部委辦局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等稅務事項管理方式的公告
2022年第20號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要求,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深入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實行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19號),稅務總局決定進一步簡化優化“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對采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式的核定”“確定發票印制企業”5個事項的辦理程序?,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對采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式的核定”4個事項按照行政征收相關事項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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